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竹炭诞生十年来,其发展的道路是曲折艰难,作为这个产品市场的主角之一——生产厂家,是感受最深,苦辣酸甜都有。
竹炭行业被其他行业所批评的理由之一是代理商的利益和作用问题。的确,竹炭产品在大陆地区刚刚大面积上市的几年前,有很多代理商负出了高昂的代价。但是,同时也应该看到,恰恰是由于当时那种不成熟大力发展代理商的做法,为竹炭产品的普及奠定了一定的市场基础。这种情况在竹炭行业比较典型,但也不是在这个行业独有的现象。在任何新产品发展的初期,总要有人为此付出成本。问题是这种做法虽然为普及竹炭产品做出了贡献,但是由于这种畸形供应市场的发展,也为竹炭行业的健康发展埋下了隐患。而且,时至今日的市场阶段,不应该再让这种情形普遍存在。
由于进入门槛不高,目前全国有众多竹炭生产企业,集中在浙江、福建等地,江西、湖南、重庆也有部分厂家。在这些厂家中,既有真正的生产厂家,也有纯粹贴牌的企业。很少一部分生产厂家是由木炭生产企业转型而来,生产技术和经验成熟,而大部分是近年发展起来的。部分厂家以出口为主,大部分厂家以国内市场为主。
竹炭的需求市场发展充满波折,至今未能顺利进入成长期,主要责任在于生产企业,主要原因是少数生产企业对产品质量把关不严、个别企业任意放纵,部分企业未能把竹炭产品作为行业来做,在认识和行为上有严重错位。利用竹炭产品的消费特性,不顾消费者的利益,在产品质量方面不负责任,在产品宣传上不负责任,在渠道管理上不负责任,惟利是图,只顾眼前利益,使很多消费者产生了模糊认识甚至错误认定,严重影响了竹炭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:
1、只发展不管理不服务。一味发展代理商,不培训、不指导,退货、调货困难,不做深入细致的宣传。
2、到处贴牌。不管生产能力、质量水平,到处贴牌,以降低成本。
3、作坊式生产和经营。不具备必须的设备,不钻研生产,产品质量如何自己都不清楚。生产与经营随时换位,什么有利就做什么。
4、搀次使假。利用已有的渠道,利用品牌的信用,利用消费者难以鉴别的特点,搀次使假。
5、迎合分销商。宁肯降低产品质量,也要迎合分销商的要求,以维护销量。
6、没有自己的商标。给分销商提供“三无”产品,为自己在产品质量等方面彻底解脱责任。
7、有意生产劣质产品。面对市场竞争,向市场提供质量极其低劣、成本非常低廉的产品,坑害消费者,扰乱市场。
8、超豪华包装。竹炭产品作为居家实用产品,本应以功能诉求为主,但是有的厂家进行超豪华包装,哗众取宠,而对于产品质量不进行研究提高。
9、不钻研产品知识。有的厂家代表,甚至不清楚煤炭、木炭、竹炭、活性炭的相同与区别,甚至对比表面积的概念、碘吸附值的概念都不清楚。拿着一套固定的说辞对付消费者,有意无意之中,误导消费者。
10、故意误导消费者。明知竹炭对付甲醛的能力有多大,但是在很多宣传上都公开声称竹炭去除甲醛,效果是多么多么的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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